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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不缴个税 过户继承房产递件量骤增

时报讯  作者:田桂丹  2010-04-19 10:30

●市民赵先生问:不久前他们继承了父亲遗留的房产但未过户,现在如果过户要不要缴纳个税?

●市民黄女士问:她兄长赠予她的一套房子还未过户,这些情况的房产在过户时要不要缴纳个税?

权威解答:继承房产和兄弟姐妹间相互赠予房屋,过户都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赠与房地产税收新规尚未在广州正式落地,但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继承”类房产过户的递件量比平时翻了两倍,约有30份。有房产中介表示,今后“赠与”转为正常过户可少交个税,会导致今后非赠与类二手房交易量增加。

继承类过户数日增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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