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8月7日至8日于海口召开的“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十二五’时期的农村改革国际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说,未来五到二十年中国城镇住房有四个主要目标: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农民工进城、解决旧房改造和完成老百姓住房从脱困期向改善期的转变。
在8月7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论坛上,陈淮再一次重申了他的观点,并认为这是说了多年的老话题,没有什么可语出惊人的。
据陈淮介绍,1949年以前的房子除了有历史文物价值的就要拆;1949~1979年建的房子,包括50年代大规模工业建设中形成的工人新村,及60、70年代建的只准备住3~5年的简易房,迄今已有50年的房龄,需要拆;而1979~1999年建的“房改”房为了满足脱困,没有规划而言,迄今有30年的房龄,再经过5~10年的发展,老百姓有从脱困型到改善型住房的需求,也需要改建。
“中国的城镇住房旧房改造任务仍然非常沉重,中国老百姓现有住房中的低质量住房仍占有相当大比重。”陈淮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8月7日至8日于海口召开的“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十二五’时期的农村改革国际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说,未来五到二十年中国城镇住房有四个主要目标: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农民工进城、解决旧房改造和完成老百姓住房从脱困期向改善期的转变。
陈淮分析认为,中国城镇发展四个阶段中有三个阶段是在特殊的不正常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这决定了“二十年内现有中国城镇的住房就是得拆一半”。
陈淮说,阶段是1949年以前的住房,这些房子是在战乱和小农经济的情况下形成的,这样的城市根本就和现代大机器发展不相适应。1949年以前的房子除了有历史文物价值的外,就是要拆。第二阶段是1949年―1979年建的房子,主要包括上世纪五十年代大规模工业建设中形成的工人新村和六七十年代建设的大量简易房,这些房子当年建的时候就准备住三到五年,到现在四十到五十年的房龄,也要拆。第三阶段就是1979年―1999年为了满足脱困而建的住房。这些住房基本上是成套的住宅,但到今天都有三十年房龄了,再有十五到二十年,随着城市的发展,随着老百姓有从脱困型需求到改善型需求的转变,这些房也需要逐步改拆改建。
陈淮说,要扩大廉租房覆盖范围,实现人人有房住,这是我们的一个目标。第二是农民工进城的问题。中国的城镇化、城市化这个“化”字就落在农民工进城上,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叫不了城市这个“化”,就是伪城市化,只要“农民工”这个词还存在,我们城市就没有“化”。第三是要解决中国城市中危旧房、老旧房改造问题,这是中国国情决定的。第四是要完成老百姓住房从脱困期向改善期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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