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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限购令细则 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大连晚报  2010-10-28 10:14

[摘要] 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贷款。同时规定,商品房7层以下主体结构封顶、8层以上完成主体结构超2/3才可预售

       沙龙热帖【搜房半岛时事辩论会15期】大连调控细则19日实施,限购令能否抑制房价上涨?

10月19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意见和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通知》,从即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受理房地产登记。

目的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颁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预售通知》),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共有10条,主要内容包括:坚决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房地产税收政策;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等。

《规范预售通知》主要从提高预售门坎,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加强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意见》的重点是打击炒房等房地产投机行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限度地发挥住房的居住功能。

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限购令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增加住房用地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城市中心区年底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2万套,筹集廉租住房租赁资金3000万元,全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

7层以下商品房主体结构封顶才可预售

《规范预售通知》侧重于减少商品房预售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将商品房预售的工程进度标准提高到7层以下(含7层)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8层)以上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少于7层),此举可有效缩短预售到工程竣工的时间。

《规范预售通知》强调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按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核拨,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证建设工程按时竣工交付,杜绝烂尾楼、携款潜逃等损害购房者利益的事件发生。

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同时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购房后不得擅改购房者姓名。可售房源预订次数不得超过2次,购房人预订商品住房后,没有在30日内签订预售合同的,预订应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应当公开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防止一房多卖、虚假交易、倒卖炒房、捂盘惜售等行为。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

产权登记时,购房人户籍、婚姻情况将受到严格核查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负责人说,我市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是一项新的强制性政策。他特别提醒市民,自即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在购房前,请务必认真核实自身情况,按照规定条件购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产权登记时,将核查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登记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也应注意在售楼现场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通知,提醒购房人注意目前购房政策调整情况。

出售自有住房一年内重买房不再减免个税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意见和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通知》实施后,我市将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同时,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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