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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地王出现两日内需上报现有土地制度助推房价

半岛晨报  作者:赵晖  2010-12-21 09:23

[摘要] 12月19日晚,国土资源部再发通知,要求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提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并明确对“地王”现象提出限制。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亚臣

12月19日晚,国土资源部再发通知,要求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提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并明确对“地王”现象提出限制。昨日本报记者电话连线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亚臣,他称国土资源部此举是对招拍挂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通知直指“地王”现象

在19日国土资源部的通知中有两个亮点:其一,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需在2日内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其二,再次提出时间表,在2011年1月中旬前,要将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尚未完成整改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信息、闲置原因向社会公告。

国土资源部在通知中为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而有所担忧。国土资源部强调,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凡可能出现“高价地”的地区,必须事前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

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同时要求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对存在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要及时撤销。

业内称政策的用意是“完善”

国土资源部的这一通知是为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昨天,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的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亚臣称。

据刘亚臣称,“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需在2日内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这一点是借鉴国外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刘亚臣称,“平抑地价、防范泡沫出现,这是政府部门在土地供应管理中的职责之一。国外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如果地价过高,就发放土地来平抑。但国内的招拍挂制度却不够完善,所以导致地方政府把土地当成财政收入的来源。”

“地价的大幅度上涨是从招拍挂制度实施以后开始的,招拍挂制度实施以前,地价并没有这么高。 ”刘亚臣称:“所以我认为,这个通知更多的含义是给市场一个信号,这个信号的内涵是政府正在努力使土地出让制度更趋于完善,并通过对土地出让制度的完善来对房价进一步调控。 ”

“在2011年1月中旬前,要将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尚未完成整改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信息、闲置原因向社会公告”这一点,刘亚臣称,国家对闲置土地问题已经三令五申,因为土地闲置,城市红利被土地购买者获得。刘亚臣称,从这一点看,国家这一政策虽然没有更多的新动向,但是却表明了一种对土地政策制度完善的姿态,对市场的信号意义不可小视。

■延伸阅读

明年地价或创新高

在经历了2010年力度空前的综合调控后,2011年中国房地产会出现怎样的局面?日前,在第七届中国数字地产节暨2010中国地产百城发展形势年度报告大会上,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地产界人士几乎异口同声地给出了肯定的答复。研究显示,截至2010年11月底,仅完成18.5万公顷土地供应计划的65%,预计增加土地供应仍将是2011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内容,加上行业龙头企业2010年销售业绩较好,资金充裕,热点区域或中心城市地块地价或继续创出新高。

“调控之后必将给房地产市场积蓄更多的能量,明年的房地产市场一定是个‘大年’。”一位房地产企业老总的话赢得了其他业内人士的一致赞同。除此之外,经济学者关于明年中国经济将会延续触底反弹的走势也许更为房地产界的这份乐观情绪增加了注脚。 据《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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