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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紧缺 限购限出"购房资格造假产业链"

大洋网  2012-04-19 09:08

[摘要] 自从楼市实行买房限购政策以来,所谓通过花钱就可以办理购房资格的舞弊通道就有传闻,而随着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住建委的摸底调查,一条巨额灰色利益链被起底,与北京同样被限购的深圳楼市,同样存在一条"购房资格造假产业链"。

自从楼市实行买房限购政策以来,所谓通过花钱就可以办理购房资格的舞弊通道就有传闻,而随着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住建委的摸底调查,一条巨额灰色利益链被起底,与北京同样被限购的深圳楼市,同样存在一条"购房资格造假产业链"。

从北京到深圳 一个行业公开的秘密正被揭开

自从2011年2月北京市实行房产限购政策以来,所谓通过花钱就可以办理购房资格的舞弊通道就有传闻,而随着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住建委的摸底调查,这个舞弊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北京住建委正在全面盘查、整顿购房资格舞弊的问题。一位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人士透露,"一查了不得,购房资格作假规避限购令的情况十分普遍。"而在购房资格作假的背后是一连串的利益链。"牵扯到住建委、开发商、房地产销售中介以及专门伪造购房资格的人,非常复杂。"

据业内人士介绍,"北京并非是个例,其它实施限购的城市也普遍存在。"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邓志旺表示,因为限购,购房资格舞弊在深圳也同样存在,严重程度不比北京低,甚至更加严重。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认为,购房资格舞弊主要分为补办假社保和借名买房,市场上还出现过专门的中介公司,形成造假一条龙的产业链。此前,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就曾接过用单位集体假办社保的案件。

起因:楼市限购政策出台

"购房资格造假"的产生皆因为楼市限购令,据了解,2010年9月30日深夜,深圳市发布"限购令",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房,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房。

限购细则的出台,投资投机性需求总体得到了遏制。同时,不少网帖开始传授应对"限购"的招数,有些是通过"技术操作"绕过"限购"门槛,比如先签合同暂不过户、借用公司名义买房等;或者干脆弄虚作假:伪造、冒充公司员工骗取纳税证明……这些网帖,触动了不少购房、炒房者的敏感神经。

业内人士指出,不少招数看似可行,实则风险重重;而一些骗人的歪招,更是应严厉打击。邓志旺认为房产长期限购导致目前深圳楼市"房票"紧缺,许多人为了获取买房资格走不规范道路,风险很大。

北京住建委正在全面盘查、整顿购房资格舞弊的问题。半个多月前,"北京住建委某部门相关负责人被双规。"纪委监察部门就此顺藤摸瓜摸底部分楼盘购房资质造假的情况。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堵并非是解决市场购房资质造假的根本途径",限购政策是违背市场规律的,这就决定了其必然有寻租空间,解决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堵,而是疏,即放开限购政策。

深圳:补缴税收和假扮社保等"造假渠道"已被封闭

2011年3月2日,深圳规划国土委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即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市规划国土委强调,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

对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该委提醒广大购房人在前往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不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简介 动态]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张茂荣表示,政府规定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补缴税收和假办社保等"造假渠道"已被封闭,政府这条政策规避了购房资格的造假漏洞,深圳市场上为获取买房资格造假的现象减少。

不过,张茂荣认为,对于通过假离婚、法院虚拟诉讼裁决等其它手法造假取得购房资格的,该条政策也无能为力,所以深圳楼市"购房资格造假"现象依然存在。

邓志旺同样认为,自从出台深圳限购令细则后,购房资格审核变得更加严厉,不过政策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正确引导市民买房置业,促进楼市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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