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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常见问题解答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  2014-06-30 17:36

[摘要] 蜗居、裸婚时代、房奴等……戏剧来源于生活,深受公众喜爱的热播的电视剧总是离不开房子这个话题。随着房价的飙升,刚入社会的小白领们在结婚时犯了愁,但是,离婚时,买的房子怎么分割成为更加头疼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分割常见问题有哪些?

蜗居、裸婚时代、房奴等……戏剧来源于生活,深受公众喜爱的热播的电视剧总是离不开房子这个话题。随着房价的飙升,刚入社会的小白领们在结婚时犯了愁,但是,离婚时,买的房子怎么分割成为更加头疼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分割常见问题有哪些?

问:离婚房产价值的确定是否以当初购买房产时的合同价格为准?

答:离婚房产价值的确定应以法院分割房产时房产的市场价为准,而非购房时的合同价。

购房时的合同价和离婚房产分割时的市场价的价差属于房产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同样应当予以分割。

问:出资多少会不会影响离婚房产分割的比例?

答:司法实践中,上海法院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经常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这也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决定的。

夫妻双方各自对购房的出资比例经常会对离婚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比例造成影响。由于夫妻婚后购房,无论是哪一方的出资,一般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因此,出资多少对于此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影响较小。

出资情况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婚前共同购房的案例中。

如果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析产分割的处理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

问:离婚后的居住问题法院会考虑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认为,住房为一方所有,离婚时住房一般仍归该所有人。

如另一方离婚后确实无房,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允许其暂住;也可判决无房一方另外租房居住,若经济确有困难,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为此,离婚后居住情况不仅会对夫妻一方个人房产造成影响,基于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理念,夫妻一方离婚后居住困难甚至会对夫妻共同房产分割的分割造成影响。

问:房产证还没有办出来,离婚时可以分割该房产吗?

答:根据我国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院的 《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因此,如果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尚未过户到夫妻名下,其房屋权利归属根据物权法规定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法院不能处分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判决房屋的使用权。

但根据法院的司法审判实践,有时法院为避免当事人的讼累,对夫妻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产分割,一般会依据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判决由夫妻一方来履行,同时判决履行购房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购房折价款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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