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学区房卖价比周边房子高太多 算不算欺诈

半岛晨报  2014-12-04 06:40

[摘要] 房屋价格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也是当事人考察的重要事项,是合同磋商的最重要的内容,价格包括地段、房龄、区位等各种因素,当然包括学区因素,因为卖方为此也需要付出更多代价,即使卖方享受了政策红利,但并不违法。

【案例】黄女士的房屋是,比周边非贵三四千一平,5月份有人买了黄女士的房,总房款近100万元,为了怕双方违约反悔,买方交定金30万元,谁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现在买方孩子不在这个学区上学了,他提出房价太高,黄女士欺诈他,因此不要房,让黄女士退定金,黄女士可不可以不退定金?黄女士是不是欺诈?

【律师解析】1、房屋价格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也是当事人考察的重要事项,是合同磋商的最重要的内容,价格包括地段、房龄、区位等各种因素,当然包括学区因素,因为卖方为此也需要付出更多代价,即使卖方享受了政策红利,但并不违法。

2、如果在商谈过程中,卖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情况,则不能认定合同可撤销或无效。

3、价格高于周边非很多,或者高于同地段的很多,均属于正常市场行为,不能认为无效。4、本案中,买方不买,属单方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律师提醒】本案中,总房款近1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总房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买方只需要支付20万元定金,余下10万应当予以返还。【案例】马先生去年买了一套,但房子里有原房主的户口,当时在合同中约定,原户主必须在今年9月1日前将户口迁出,否则要承担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现在原房主还没将户口迁出,马先生能不能起诉,让他迁出户口?能不能要违约金?

【律师解析】1、关于能不能起诉要求迁出户口的问题,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2、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迁出公民户口,买方也不能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律师提醒】买卖双方关于不迁出户口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但本案中,约定的违约金达到日百分之五,明显过高,一般人民法院会按照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支持违约金的请求。

(本期问题由大连房地产律师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马文龙律师解答)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大连官微

关于房子的一切都在这儿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