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市创业孵化平台创业人才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政府将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这是近日出台的《大连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业型人才在连创业办法》中规定的。
●非常紧缺人才:补贴住房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市场租金的70%、60%、50%的补贴。
●比较紧缺人才:补贴住房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市场租金的70%、60%、50%的补贴。
●一般紧缺人才:补贴住房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市场租金的70%、60%、50%的补贴。
本市创业孵化平台创业人才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政府将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这是近日出台的《大连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业型人才在连创业办法》中规定的。
6项政策扶持在孵企业和创业人才
该《办法》规定,对在孵企业和创业人才给予6项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建立创业扶持基金,成立创业扶持基金业务管理机构,搭建起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的融资平台,支持在孵企业发展。创业扶持基金由金融机构按公共风险补偿资金总额放大10倍建立。公共风险补偿资金首期由市政府注入3000万元,根据创业扶持基金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额度;在孵企业按其实际获得贷款额2%的比例缴纳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创业扶持基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1年,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对符合条件的,市政府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
每年从创业孵化平台中遴选一批在孵企业,市政府给予每户5万-10万元资助。
每年从创业孵化平台中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创业人才,市政府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
对选拔出的创业孵化平台创业人才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由现行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贷款额度上浮20%但不得超过当地贷款限额并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
邀请企业家、行业领军者、职业经理人、创投专家等人员组建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全市创业导师库,对创业型人才分类、分阶段提供指导。建立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根据指导服务实绩等情况给予相应的交通伙食费补贴。
入驻创业孵化平台的创业型人才中止创业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有就业愿望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给予个性化就业服务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创业孵化平台每年给200万元补贴
本市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创业孵化平台给予5个方面政策扶持:
对高新区、生态科技创新城和金普新区建设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时市政府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平台,优先推荐符合产业条件和紧缺人才创办的创业企业入驻。
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市级创业孵化平台认定工作,对认定为AAA级、AA级、A级的创业孵化平台,市政府每年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补贴。
对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平台,每孵化成功1户创业企业且该企业退出创业孵化平台后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创业孵化平台1万元补助。
对创业型人才、在孵企业和创业孵化平台符合高层次人才创新和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及税费优惠等相关扶持政策条件的,各级科技、中小企业、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给予相应支持。
各级政府应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一站式窗口、采取上门服务和网上申报等方式,组织有关部门为创业孵化平台及在孵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数字
2000万元
高新区、生态科技创新城和金普新区建设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投入使用时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5万元~10万元
每年从创业孵化平台中遴选一批在孵企业,市政府给予每户5万~1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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