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男子因房屋价格暴涨选择起诉 要求讨卖出房

台海网  2015-05-21 09:38

[摘要] 卖出去的房子,还能收回来吗?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在卖房17年之后,房价和地价都不知涨了多少倍,当年卖房子的田老汉近竟然要悔约。

卖出去的房子,还能收回来吗?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购买房产的朱女士说:“当初买房是给老父亲安度晚年的,他老人家已经在这里住了17年,如果不是对方反悔,我父亲会一直住到老。”

十七年前老屋卖了一万多元

在1998年,集美区的老田打算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一处新房,但手头钱不够,老田想到自己祖上传下来的旧屋闲置着,就想卖了旧屋,把卖房的钱拿来建新房。

更巧的是,从外地来厦多年的朱女士正想买这样的房子。朱女士一直想把父亲接到厦门定居,也方便照料老人。

老田的旧屋虽不大,但三间小屋、一个小院子,足够一位老人住了,而且比起城市住宅楼,农村的小屋和自然环境更称老人的心意。朱女士和老田的亲戚熟识,经过商谈,1998年5月,双方在亲邻的见证下简单书写了一纸契约,朱女士以16000元买下了老田的旧屋。

签约后,朱女士就把父亲从老家接到厦门,住进了这座小院,老人也很喜欢这座小院子,这样一住就是17年。

房价暴涨 老汉悔约起诉讨房

近,朱女士突然收到了集美区法院的传票。原来,一个月前,老田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诉请法院判令确认双方17年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无效,并要求朱女士立即腾退房屋。

老田的反悔让朱女士很头疼:“我父亲在这已经住了17年,现在收回房子,让老人住哪?”

老田自认为占据着法律上的优势,理直气壮要收回房屋。他说:“卖房的时候我也不了解法律规定,这几年才知道农村房屋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是违法的。”

朱女士则认为,经过十几年时间,土地、房屋都已上涨多倍,如果合同无效返还房屋,老田应当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赔偿经济损失。

房子返还 购房人获六万补偿

法官释法说,根据法律规定,朱女士是外地户籍,无权取得老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朱女士与老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合同无效,买方就要返还房屋。而卖方毁约违反诚信,房屋买受人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卖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单纯起诉—反诉—判决,对双方来说都不是好的结果,不但八旬老人可能居无其所,而且双方十几年的友情不再。

老田意识到,如果法院判决认定合同无效,而对方提出索赔,将会通过鉴定等方式确认房屋本身价格和宅基地范围内房屋占地的“区位补偿价格”,那样卖方也会被判令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终,双方达成和解,签署了调解协议。老田同意支付朱女士6万元作为补偿,朱女士同意返还房屋,双方解除17年前签订的那份房屋买卖契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大连官微

关于房子的一切都在这儿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