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有关规定和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通知,石门山人才公寓8日办理入住有关事宜。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有关规定和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通知,石门山人才公寓8日办理入住有关事宜。
办理时间
12月8日上午8:30至11:30
办理地点
石门山人才公寓绿清南园28号3-1-3(乘坐524公交线路,“石门山公园站”下车西行500 米)
相关材料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已婚的申请人需要携带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可由被委托人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2份)及以上身份证 明相关材料代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相关费用
1. 6个月租金; 2.保证金(2500元);3. 取暖费(从12月15日起开始起收)申请人需 携带现金,现场缴纳以上费用,初步测算以上费用在8000元左右。
办理流程
1.领取《人才公寓配租通知单》;2.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3.领取钥匙。市住房保障中心方面提醒,领取《人才公寓配租通知单》当日不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搬家时间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 记者孙广洋
特别提醒
已经在大连购房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入住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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