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人们对住房公积金“功能弱化”、“劫贫济富”、“违规挪用”等的质疑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改革呼声也日益强烈。然而,相关的条例修订和制度完善工作却多停留在纸面上,“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来。”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公积金制度改革遇到的最大困难在于利益调整。
各地管理机构管不住当地政府乱用
照2002年修改的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记者在多个省市采访发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婆婆”五花八门,性质也不尽相同,隶属和级别也不一样,“吃谁的饭,做什么事,屁股决定脑袋。”
所以种种差别直接导致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管理、运营、策略方面的巨大差异。有的地方政府把住房公积金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功能“形同虚设”,一大笔缴存资金就成了被人垂涎的“唐僧肉”。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陈杰说,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成为政府附庸并严重行政化,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
据中部某省一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当地政府把公积金作为政府性资金,与当地金融机构实行存贷挂钩,政府还特意发文,由办公厅牵头,看各个金融机构给地方贷款多少,再考虑公积金存在哪家银行,哪怕每一笔公积金存款到期转存,也都要政府来批准,“这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这笔钱地方政府要乱用中心也不好管,不然中心主任的‘帽子’都被拿掉了。”
建立公积金银行的呼声高涨
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封闭管理,地区间的资金无法调剂使用,导致了部分地区有钱无贷、部分地区有贷无钱的局面。一些城市资金供给紧张,中西部城市资金则大量结余闲置,异化为银行低成本运行资金。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提供的实时统计报告显示,包头、运城等89个城市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率低于45%,部分地区公积金运用率则达到90%以上,流动性风险很容易超越危险的临界水平。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也指出,在现行体制下,各城市之间的公积金中心互相没有联系,房地产市场较好时公积金流动性不够,市场较差时流动性过剩,但各地公积金却“旱涝不均”,且无法调剂使用,难以形成“抗旱”、“抗涝”所需的合力。
除了流动性风险日益凸显外,公积金还呈现存量资金浪费、贬值矛盾突出的问题。各地公积金中心大量的闲置资金以普通存款存放在银行,沦为银行的低成本存款,而缴存人未获得好处。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抵不过物价上涨,造成贬值,直接导致公积金骗提现象泛滥。
此外,公积金对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转型需求的呼应也明显不足。住房公积金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产物,如今住房供应已经高度市场化,劳动力和住房配置都已社会化,而我国住房保障压力非常大,动辄一年数十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成为不少地方财政的首要压力,许多地方为此“负债累累”,而数万亿公积金躺在银行“睡大觉”,也帮不上忙。
“当前,住房金融结构中最缺乏的就是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以此为切入点来推进制度创新,将有利于发展与国际接轨而又符合国情的住宅市场。”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陈杰建议,可以尝试在改组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设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即公积金银行。
还有一些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提出,对行政管理和资金运作实行“两条线运作”、“管用分离”——按照基金运营管理的模式,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建立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监管职能,但不从事资金业务;同时,建立相应层面的基金运营中心,从事资金运行管理,但剥离行政职能。在此基础上,可探索成立类似的“住宅银行”,由各种涉房资金按比例入股,并根据银行利率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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