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价与收入的关系究竟如何?通常所说的房价收入比又是怎么回事?有专家认为,房价问题的根本在于收入分配问题,也有专家认为,中国房价收入比纯属糊弄百姓,看看一下观点能否为您解答疑问。
房价收入比相差如此之远,说明在推算房价收入比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与真实的数据来源。按照此等数据,根本不可能定出客观的现实与务实的政策。目前中国的房价收入比无论采任种计算方式,都是伪命题,除了糊弄老百姓外,就是经不起考验的。
房价与收入的数据失去真实性,房价收入比便毫无价值与意义,获得出来的结论自然不正确。要统计出真的房价收入比,一件巨大的工程,未来十年到二十年根本没办法完成。
笔者认为,所谓“自有房率高达89.68%”,更需理性审视,这里面不仅把农村住房全部统计进去,也把那些人屋分离、啃老族等统计进去了,这样广义的自有房率看上去好看,却未必适用。房价收入比偏高最主要原因是国内城市与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及财富分配不合理。
而自有房率偏高是统计方式有问题与数据缺乏真实性。当然不排除所谓的房价收入比与住房自有率偏高被低估了。百姓在居高不下的房价面前依然选择购入最主要是基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房价一直不断的上涨,而调控也没让房价下降。二是中国缺乏投资渠道。三是中国政府发的货币过多。四则是刚性需求旺盛,在城市化的推动背景下。另外是市场供求不平衡。
重庆市曾经提出房价调控的两个指标:一是城镇双职工家庭平均6—7年收入能买套60—7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二是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增速低于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去年起,后者逐渐成为各地提出的房价调控目标一种模板,但要让地方政府都能提出明确的房价收入比的调控目标,似乎并不现实。原因就在于,多数城市的房价也许再也回落不到“合理价位”。
自温家宝总理提出“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的提法后,有网友根据“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价收入比/90平方米”,计算了各地的“合理房价”。如北京4387元/平方米、上海 4831元/平方米、广州 4573元/平方米、南京 4293元/平方米等。这一略带调侃性质的计算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过高的尴尬。
观察房价是否合理的另一个标准——“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理论上讲,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是可查询的,“合理的利润”也是相对容易形成共识的,参照这个可量化的标准,似乎更容易计算出“合理房价”。房价之中包括的成本主要有土地成本、建安成本、财务税费、管理成本等。
201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0.99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59119亿元,增长12.1%,粗算平均售价5379元/平方米。细看成本,201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4.10亿平方米,土地成交价款8049亿元,粗算可得土地成本为1963元/平方米,约占售价的36.5%。建安成本约为2000元—2500元/平方米,约占销售均价的37%—46%。税费财务成本约占销售价格的10%左右。这样算下来,企业毛利率约为15%—20%左右。
除了房价收入比和成本以外,计算房价租金比,对比CPI、收入增长、GDP,考察银行可承受的风险等方式,也常被用来观察一个地区的房价是否合理。然而,无论以哪一种指标来观察现在一线城市的房价水平,都仍然处于过高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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