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管理条例》终于落地。这项国家首部针对不动产的法律将如何走进普通人的生活?
广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管理条例》终于落地。这项国家首部针对不动产的法律将如何走进普通人的生活?昨天,大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会长袁国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连目前是辽宁省将土地、房屋政府管理职能整合完毕的城市,已做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准备。
土地、房屋管理合二为一
袁国钰说,“统一”是《不动产登记暂行管理条例》的亮点。首先是统一登记的部门,按照立法逐渐把各个登记部门统一起来,这样才符合物权法的要求,才能达到保证交易安全的目标。“就部门统一而言,大连可能是国内《条例》落地最为简便的城市之一了。”袁国钰说,2004年,大连市撤销了原来的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大连市房产局,组建成立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以及大连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职责既包括全市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审批,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等,又负责房产及房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及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和抵押登记工作。至今,大连仍然是全省一个实现土地、房屋管理两项政府管理职能统一合并的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地方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袁国钰说,大连国土、房屋部门合二为一,在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过程中,各环节将衔接得更为顺畅。同时,借助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提高房屋权属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更加便民。
房产证土地证已“合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强调,“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袁国钰用一个类比解释说,这非常像身份证“一代换二代”的过渡期。新旧证件并行,市民不必担心不动产登记会打扰到自己的生活。
受益于大连国土、房屋部门的提前整合,市民手中房地产权属证明也早早合二为一。袁国钰告诉记者,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登记管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2005年10月1日起,大连市就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因此,目前大连市民所领的房产证叫“房地产权证”,这种证书包含了房产证和土地证。而没有实行合二为一的城市,所领的房产证叫“房屋所有权证”,这种证书仅能证明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都在手,才能算完整。
袁国钰说,目前看,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影响是政府机关内部的流转程序,对市民个人业务办理不会有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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